财政部 税务总局
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
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
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,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:
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)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。
特此公告。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20年4月30日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chinatax/n810341/n810755/c5149526/content.html